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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歡貓咪,說真的,比狗狗還喜歡一點
對於之前跟Lori一起送走的,一起"玩弄"的小野貓
也喜歡

只是當我真的想要一隻貓的時候
原來,不去認養
就好像是犯了什麼錯
拯救...我不認為我有那麼偉大

他們,只有流不流浪的差別
認不認養,覺得只要沒有將未來可能會出現在我家的那個"牠"隨便棄養
在我把牠接回家之前,我有仔細想過,有做好準備
那麼,我認為我可以問心無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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