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/28(二)
不期然的跟腳指甲說掰掰,說星期四再來換一次藥,接下來就可以自己換囉~

8/29(三)
突然想到,我好像簽了手術同意書,不知道可不可以請領保險金耶!?

8/30(四)
我很勇敢的又騎著我的小兇車車,自己去換藥。我的喵,換藥竟是另一種煎熬(哭)
跟醫生說要開診斷證明,結果他居然說星期六和下星期一再來換藥,整個療程做完再幫我開
剛換完藥,理智還沒從非現實世界中回來,緩緩的走出診療室,準備星期六再來痛一次

8/31(五)
雖然醫生說不痛就可以不必吃藥了,但是我還是把止痛藥吃到剩下最後一顆

9/01(六)
不過是換個藥,還是要給掛號費。新台幣180元整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
他喵的,不過是換個藥,醫生也只看了一眼說 "傷口還可以啦"
收我180元收我180元收我180元收我180元收我180元 >"<


切,9/03(一)還要去一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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